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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瑞昌市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0-06-09 11:09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和疫情防控的需要,现就2020年瑞昌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瑞昌市范围内,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2020年7月31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3.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驻瑞昌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6月20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报名时,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人需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核验或补充,同时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4.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J区7、8号综合窗口)

  现场确认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温馨提示:双休日上班实行电话提前预约制,预约电话:0792—4819493

  四、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佩戴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间隔1米有序排队,提交申请材料。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对比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相应的原件。

  1.2016年以前入学的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

  ②学校实习鉴定表和学籍表各1份;

  ③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2.非师范类毕业生、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

  ②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注意: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五、普通话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事项

  体检时间:7月1日、2日、3日三天。

  地 点:瑞昌市人民医院体检科。

  要 求:

  (1)参加体检人员于早上7:30前空腹到二楼体检科(大楼西北边)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体检表。

  (2)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费自备。妊娠期体检人员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但需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1.医生对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核验无误后发放体检表。

  2.体检人员近期注意饮食和休息,莫熬夜,少喝酒(最好不喝),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七、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本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打印及公布证书领取时间,8月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0792--4200663;

  瑞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江西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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